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201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学院就业和毕业离校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使毕业生党员充分发挥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确保就业和毕业离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教育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1.按照相关要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经过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的同意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7年6月。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程序及要求
请各学院按要求填写《2017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须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以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同时电子表发OA系统组织部,于6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派负责老师来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请各学院在学生离校之前及时将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负责发放的老师务必提示学生党员留意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有效期。介绍信可由学生党员本人或本人授权的代理人领取,领取人需要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回执登记表》上签字。
四、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以及党员库数据更新工作
请各学院对毕业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在各学院的党员信息库中,毕业生党员信息应该严格按照组织转出程序操作,请各学院负责党员信息库建设的老师及时根据党员转出情况更新相关数据。否则,会造成年报统计数据的失误和数据校核差错。
五、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各学院负责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2.请转出党员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去报到的情况,所造成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办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迁入出现问题或者延迟迁入时间的,由学生自行解决。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回执登记表》的登记工作,并于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满1个月后(10月上旬)汇总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5.请各学院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日程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3:组织关系问答
淮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