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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淮北师范大学领导班子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九项公开承诺

淮北师范大学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校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服务全校师生的能力。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措施反映群众意愿、符合基层实际。 

三、带头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担当。弘扬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构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四、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规范精简各类考评、检查、表彰、达标活动,没有实际作用的一律不搞。

五、带头厉行节约。管好、用好学校各项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待遇规定,不高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坚决反对奢靡享乐、铺张浪费。

六、带头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随意盲目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充分调研论证。

七、带头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凭个人好恶选人,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拉票跑官,真正做到公道正派、选贤任能。

八、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淮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淮北师范大学校长工作规则》,凡涉及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

九、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会员卡和贵重物品,不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淮北师范大学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全体同志一定以更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以更实举措解决问题、以更严要求改进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

以上承诺,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