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组织关系转移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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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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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15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单位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至少应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
1.按照相关要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经过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的同意接收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需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5年6月份。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程序及要求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2015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须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以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同时存盘报送电子表或发邮件到:zuzhibu3263@163.com),于6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派人(一般在毕业生党员中选4名书写工整流利的同学)来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请各单位在学生离校之前及时将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2015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上签字领取。
四、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以及党员库数据更新工作
请各单位对毕业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在各单位的党员信息库中,毕业生党员信息应该严格按照组织转出程序操作,请各单位负责党员信息库建设的老师及时根据党员转出情况更新相关数据。否则,会造成年报统计数据的失误和数据校核差错。
五、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各单位负责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2.请转出党员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去报到的情况,所造成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联系,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办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迁入出现问题或者延迟迁入时间的,由学生自行解决。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5.请各单位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日程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近几年,随着毕业生党员工作形势变化,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各单位务必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毕业生党员,使党员组织关系顺利迁转。
淮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