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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最新通知: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 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2009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至少应安排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党员教育活动,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按照相关要求,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离校前全部转出。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可以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接收的党组织名称)。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也可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个别特殊情况,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总支同意,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学校,保留期限不超过一年。
    5.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09年6月份。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程序及要求 
    请按要求填写《2009年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于2009年6月22-24日以总支为单位,由学生辅导员负责报送党委组织部(须加盖总支公章以纸质一式两份上报,同时发邮件到:
zuzhibu3263@163.com)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确定派遣计划的单位可以提前办理。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及时给予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请各单位在学生离校之前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学生党员本人,并要求学生党员在《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上签字领取。
四、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请各党总支对毕业学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材料认真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五、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千万不可遗失。
    2.请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去报到的情况,所造成后果由党员本人负责。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所在学院党总支联系,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办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组织关系迁入出现问题或者延迟迁入时间的的,由学生自行解决。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5.请各党总支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日程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党委组织部
                                                           2009年6月3日